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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疗卫生《综应(E类)》精华考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易混知识点

2022-11-24  | 

【导读】重庆医疗卫生《综应(E类)》精华考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易混知识点。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考点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方针和管理原则

 

传染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防治方针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管理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考点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传染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部门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暴发、流行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2)国务院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1.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

2.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原则

及时、准确

及时、准确、全面

考点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传染病

1.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2.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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