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广州华南师大附属开发区实验小学的一位家长,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张写有“华附开小学生必须掌握的八个技能”的图片,引发网友热议。根据这份要求,学生必须具备八项高难度技能,包括流利的英语口语、乐器演奏和实验完成等。据学校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学校的办学特色,就是倡导家校合力促进孩子成长,需要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共同努力。”
在“减负”大背景下,让小学生必须掌握“八项技能”,不只是“太卷”,更是对学生和家长的双重“加压”,不值得提倡。小学办学应该形成自己的特色,但不宜给学生制定过高的目标,必须符合学生年龄段的身心智能发展的特点与规律,符合《中小学生守则》要求,而不能自以为是,甚至无限度突破边界。否则,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不利,也会让家长身心俱疲。
其一,教育应该是多元化的,学生应该有机会发展自己的兴趣和才能。小学生正处于人生的塑造阶段,对于未来的发展应该是探索状态,要根据他们在音乐、体育、语言学习和思维能力方面的兴趣和能力,适度地承担适龄的技能和任务,要给他们充足的时间和机会来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领域。过多的填鸭式教育,可能扼杀孩子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限制他们在重要学习中发挥潜力。
其二,教育的目标,从来不在于追求十全十美。引导和培养学生掌握拥有某种特长、爱好,无疑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责任。但是,试图把素质教育罗列成具体任务,不仅给家长带来巨大压力,也违背了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即便学生掌握了这些技能,也不过是应付完成任务而已,他们未必对这些技能、素养产生真正的热爱,遑论自由探索人生的多样性。对此,学校和家长都不妨放下焦虑,为学生选择和提升某种素养创造条件,但不过度干预孩子的选择。
其三,对学生的过度要求,也会对家长造成严重负担。一方面,家长要承担多元的社会角色,把家长的时间过度捆绑在家庭教育中,会影响社会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并非每个家庭都有能力为孩子提供外教课程,学校关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愿景规划,仿佛构成了某种“持续加压”的道德合法性,严重破坏了家校合作的边界感。
终归而言,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特色制定一套标准,但也应遵循科学育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来,而不是一味夸大,或者一味减码。当然,此“八项技能”的合规性也亟待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重视并解答。此外,作为学校的自我创新,在合规的基础上,也不能忽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应充分发挥家校联合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