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西周时期的立法思想。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西周是中国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社会生产力比之商代更加提高,农业繁盛, 文化也进一步发展。宗法制和井田制是当时最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起律法也更为严密。西周在《禹刑》和《汤刑》的基础上,制定了《九刑》。《九刑》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于严厉惩治那些所谓“盗”、“贼”的行为,维护奴隶制度的基本法则和奴隶主贵族的根本利益。
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一)该思想是对夏商神权政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同时,为了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从理论上回答了西周统治的合法性问题,即上天只眷顾有德的统治者,“失德”者失天下。
(二)德的基本要求: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治者恭行天命,爱护天下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为了实现以德配天,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也就是说,要通过“慎罚”——谨慎地适用法律来达到“明德”——实现礼治秩序的目的。
(三)明德慎罚的基本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道德教化是第一位的,刑罚是第二位的。“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为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照既有的“礼”的秩序规范各自的言行,从而达到全社会一种和谐安定的礼治秩序。
(四)“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治国方针,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处罚相结合,形成西周时期各种法律制度以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律特色。使这一思想深深植人中国传统政治法律理论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思想的原则与标本,在汉代中期以后被懦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原则,对后世影响深远。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礼、刑关系——出礼入刑。
(一)礼的含义有二:其一是抽象精神层面的,即亲亲,尊尊的要求表现为“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其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即吉礼(祭祀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西周时期的礼已经具备了法的三个基本特征,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
(二)先秦时期的五刑通常指:墨(刺字)、劓(割掉鼻子)、荆(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宫、大辟(死刑)五种残人肢体的肉刑。
(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反映并强化了古代的等级制度,贵贱有别,不得僭越。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
(四)出礼入刑反映了礼与刑的关系:“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人刑,相为表里”指人的行为超出礼,那么就会落入刑的处罚范围。礼刑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
牛刀小试
1.【单选】《左传》云:“礼,所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系对周礼的一种评价。关于周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周礼是早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
B.周礼仅属于宗教、伦理道德性质的规范
C.“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
D.西周时期“礼”与“刑”是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法制史。
“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故本题答案为C。
A项: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商、周两朝在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
B项: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首先,周礼完全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即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其次,周礼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调整作用。
D项: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汉书·陈宠传》所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两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互相补充而非互相对立。
2.【单选】《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
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
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
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金标尺答案】D。本题考查法制史。
西周强调“出礼入刑”。“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故本题答案为D。
A项:西周有五礼、吉礼(祭祀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打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背后可以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父为首”和“尊尊君为首”。它主要强调宗法伦理而不是政治关系的等级。
B项:西周有五刑,墨、劓、剕(刖)、宫、大辟。强调,“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并不是贵族没有刑罚。
C项:“礼”具有规范性,具有国家强制性,具备法的性质。
法制史中有一些当时的“专有名词”使得大家在记忆和理解方面有些困难,大家可以多多查一些资料,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更容易帮助大家理解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