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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环境污染对人群的危害

2020-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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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对人群的危害是事业单位笔试考试中预防岗考生常面临的考题,其危害主要包括急、慢性危害和致癌、致畸危害。

(一)环境污染对人群的急、慢性危害

1.急性危害

环境污染物在短时间内大量进入环境,可使暴露人群在较短时间内出现不良反应、急性中毒甚至死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大气污染烟雾事件

(2)过量排放和事故性排放引起的急性危害

(3)生物学污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是介水和介空气传染病)

2.慢性危害

环境中有害物质以低浓度、长时间反复作用于机体所产生的危害,称为慢性危害。物质在机体内的蓄积是产生慢性危害的根本原因。

(二)环境污染与致癌危害

1.空气污染与肺癌

大气污染在城市和乡村有着十分明显的差异,对比城市和乡村肺癌发生率和死亡率可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大气污染的致癌危害。

2.水污染与肿瘤

水污染与食管癌、胃癌、肝癌、膀胱癌等关系密切。

3.环境污染与致畸危害

胚胎毒性:外来化学物作用于胚胎发育的不同阶段,引起的有害效应总称为胚胎毒性。胚胎死亡、发育迟缓、结构畸形等。“橙剂”事件(主要成分是二恶英)、水俣病等,都是环境污染致畸的典型案例。

4.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是对维持机体内环境稳态和调节发育过程中的体内天然激素的合成、释放、转运、代谢、结合和效应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类外源性物质。可以是天然的,也可以是人工合成的。如邻苯二甲酸酯类、多氯联苯类、有机氯杀虫剂、烷基酚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