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梁平区城区部分中学选聘教师4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补充城区部分中学师资,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区在编在岗的镇乡学校教师(含城东小学)进行选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岗位
(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聘任。
(二)选聘岗位46个,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梁平区2021年城区部分中学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现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定向的小学全科教师须在镇乡学校服务满3年才能报考),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二)免试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凡获得过省市(指直辖市)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的可免试。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提交报考申请。凡符合基本条件和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21年7月28日0:00至7月30日12:00,登录梁平教育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每一项内容,包括不带“*”的项目,并上传个人标准证件照(寸照)的电子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段)。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区教委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只针对上传的个人标准证件照片(寸照)进行审查,凡照片合格则初审通过,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6个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6个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未通过审核,可在2021年7月30日18:00前及时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注: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四)免试人员提交材料。符合免试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31日14:30—18:00到区教委401室提交以下材料:本人书面申请,任教学校同意((在申请书上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明确表态是否同意报考,并加盖学校公章);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现场确认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8月1日9:00—12:00到区教委401室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标准:40元/人。未缴纳考务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时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任教学校同意(同上一条),否则不予确认参考。
(六)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且成功缴纳考务费的报考者,需于2021年8月2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免试人员和非免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以免试人员优先。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岗位选聘数时,该岗位不再开考;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小于该岗位选聘数时,则在该岗位剩余计划中开考,每个选聘岗位报考总人数超过岗位数1人及以上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无法递减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研究认定是否开考。
(七)考试。考试方式为讲课,讲课前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选聘人选。考试初步定在8月3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8:3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梁平区教委组织人事科。
3.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岗位数额需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考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对近五年(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赛课、论文获奖情况(教委、教科院(所)、教育学会、教师进修校发证)进行比较。成绩相同时,以赛课获奖等次高的优先;若赛课获奖等次相同,则以同等次获奖次数多的优先;若赛课获奖等次及同等次获奖次数并列,则以论文获奖等次高的优先;若论文获奖等次相同,则以同等次获奖次数多的优先;如仍然相同的,则加试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符合免试条件报考同一岗位存在竞争的,按照上述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并按照上述方式确定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