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观
五、教师的职业素养
教师职业素养是指教师旨在养成胜任教师职业所需的各种素质而进行的自觉、持续的修习涵养过程及其综合发展水平。
它包含两种基本含义:
一是, 指教师为获得职业劳动所需要的基本素质所进行的的修习涵养活动;
二是,指教师为胜任职业劳动所应当具备或已经具备的各种素质的综合发展水平。
(一)教师职业素养
教师的职业素养主要包括道德素养、知识素养、能力素养、心理素养、身体素养五个方面。
1.道德素养
对待事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对待自已所从事的教自事业的基本态度,是教师的一种道德信念。
对待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教师对待自己劳动对象的基本态度。
对待集体: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种重要方面。
对待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知识素养
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教师要做好教学工作,就得精通自己学科领域的知识。必须掌握该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基本理论和学科体系,了解该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研究发展方向。
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教师的专业知识要建立在广博的文化知识基础之上,运用广 博的文化知识来促进和丰富学科课程的教学。
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各学科教材教法相关知识是教师首先要掌握的教育科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