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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梁平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1人

2021-11-17  |  来源: 梁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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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规定,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梁平区202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21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19年招募到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梁平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简章)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规范化培训证书、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或由相关部门出具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专技科(行政中心4号楼426室)。

3.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等前往参加考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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