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卫生 >  阅读资料 >  卫生公基 > 

重庆医疗卫生《卫生公基》:医生的权利与义务

2020-05-19  | 

【导读】医生的权利与义务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医院招聘信息网。

重庆医疗卫生考试交流群:686084117

医生的权利有:

1.诊断的权利。

2.了解患者隐私的权利。

3.对患者进行各种检查的权利。

4.对患者进行医学治疗的权利。

5.死亡判定权。

6.参与医学司法活动的权利。

7.从事医学研究和参与医学学术交流的权利。

8.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医生的义务有:

1.人道主义的义务:既然社会和患者给予了医生的许多权利,医生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基本义务,这就是,在执业行为需要的情况下,应该不计时间、不计报酬的工作,这种情况最常出现在重危患者需要抢救的时候。

2.告知义务:医生有向患者如实告知其健康状况和病情的义务。

3.为患者保密的义务:对于患者的个人隐私等有为患者保密的义务。

4.健康教育的义务:医生有义务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解答和提供关于患者疾病的医学知识,指导患者的健康管理,促进康复。

5.为患者提供其他医学资源的义务:医生不仅要完成自己专业的临床的工作,对于那些自己专业无法解决的问题,医生有义务向患者提供获得进一步诊治的医疗信息资源,使患者不至于延误病情失去治疗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