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宣布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和发展为新“八级工”制度。新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技能等级设置,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同时,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发挥重要作用的“五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面临新的问题,一些技能人才尤其是年轻高技能人才很早就顶到职业发展“天花板”。这不利于调动技能人才深入钻研、勇于创新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其成长成才。
对于个人来说,新“八级工”制度打破了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一方面,技能等级“链条”更长更完善,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技能人才的等级水平和职务岗位,为其职业发展打开了更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这也让技能人才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对于社会和国家而言,新“八级工”制度带来了一种重视技能人才的导向和风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技能人才高度缺乏,尤其是高技能人才更是供不应求。此次建立新“八级工”制度,完善了对技能人才的评定、考核、激励,有利于激发现有技能人才的活力,也吸引有志青年加入技能人才的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那么如何让新“八级工”制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如何使之与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及其相应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因此,需要加快相关基础工作的建设与完善,确保新制度落地见效,切实达到预期目的。
一是健全职业分类和完善职业标准的制度规范。要关注新职业的发展和原有职业的变化,重视技能复合型和技术融合型职业在分类中的地位;要进一步理解工作现场对从业者能力要求的变化,重视数字技能、绿色技能和复合技能对工作的价值,按照“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结构重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
二是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重视企业自主评价的基础上,健全社会化评价方式。新发展出来的技能等级,由于其能力要求和能力表现与实际工作具有特别紧密的联系,需要通过企业评价先行试点,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评价方式。
三是将“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结构与《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紧密联系,指导企业运用新的等级结构完善技能人才的薪酬制度。
四是梳理原有技能等级结构与就业服务、教育培训、劳动力管理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与制度的关联性,并配合“新八级”加以调整、补充和完善。
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相信随着“新八级工”制度的实施,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将不断涌现,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队伍将越来越壮大。期待他们在改变自己命运的同时,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