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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师公招新大纲《综合应用能力(D类)》:教育惩戒

2022-11-19  |  来源: 重庆金标尺教育
考情介绍
【2022年】【2020年】【2017年】
【辨析题】忽略惩戒的作用
【案例分析题】家校沟通的方式方法
【2022年5月21日-小学-案例分析题】
 
知识详解
一、教育惩戒权内涵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从实施主体看,教育惩戒可以分为学校惩戒和教师惩戒。
学校惩戒,指校长、教师集体或其他以学校名义行使的如记过、警告等处分,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停学、退学等能带来一定法律效果的处罚。
教师惩戒,是教师个人通过对学生的过错行为进行惩罚,让学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清楚的认识,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从而促使学生自我醒悟、自我改进。
 
二、教育惩戒权的必要性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有的人认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就意味着伤害学生,还有的人认为惩戒违背了教育规律。正因为如此,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很难把握教育惩戒。客观来说,教师在课堂上实施教育惩戒,其正面作用是不可否认的。
1.有利于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
2.有利于维持良好的教育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3.有利于学生明辨是非,健全人格与品性
 
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
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
教育矫治。
 
四、学生权利
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
1.人身权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1)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2)隐私权
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隐私权与生俱来,是一种典型的私权,学生同样依法享有维护自身合法隐私权,不能因为缺乏某种权利意识,成人就有剥夺他此项权利的理由。
违背:看日记、看短信、私拆信件、公布成绩、排名、公开身体情况、公开家庭状况。
(3)人身自由权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例如:放学时间强制留学生完成作业,停下搜身
(4)人格尊严权
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体罚是直接摧残学生肉体,损伤学生的身心健康的行为,例如打手心、抽耳光、打屁股等。
变相体罚一般指没有直接身体接触,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产生痛苦或疲劳的措施,如罚抄、罚站、侮辱等。
侮辱学生人格:丑化,取外号、红绿领巾、特殊座位。
 
2.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一般而言,学生(幼儿)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幼儿年龄虽小,但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侵犯其权利。
继承权,是指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死亡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受赠权,是指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之中的财产权利。
 
3.受教育权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以下五项权利,分别简称为:参加教育教学权、获得经济资助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1)参加教育教学权
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简称“参加教育教学权”。这是学生的基本权利。这项权利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①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站在教室外,不让学生参加考试;不让参加学校组织活动;耽误课程参加商业性演出等行为,都违背了该项学生权利。
②使用教育教学设施权。
(2)获得经济资助权
学生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简称“获得经济资助权”。
(3)获得学业证书权
获得学业证书权是指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获得公正评价;2.获得学业证书。
(4)申诉起诉权
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简称“申诉起诉权”。
申诉:
①侵犯主体:学校/教师/处理不当,申请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②侵犯主体: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部门:当地政府/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5)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随堂练习☆
1.【2022年9月17日】某班主任制定了处罚条例:学生如果犯错,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交10~100元不等的罚款充当班费,对该班主任的做法评价正确的是:(   )。
A.不合法,班主任没有罚款的权力
B.不合法,罚款应向学校上交,不应留作班费
C.不合理,罚款金额过高,10元以下比较合适
D.不合理,应由家长到校交罚款以达到教育目的
 
2.【2022年9月17日】下列做法中,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A.每逢周一至周五,初中生卓某把手机交给李老师代为保管
B.小学生牛某与马某课间操时吵架,赵老师让两人加跑十圈
C.初中生华某没做作业,马老师让他完成作业后再进班听课
D.小学生张某上课时偷看课外读物,邹老师没收后不予返还
 
3.【2017年6月3日】在基础教育阶段,在班级之间适当开展竞赛活动可以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但是研究表明,有些任务适合开展竞赛,有些任务不适合开展竞赛。下列不适合广泛开展竞赛的活动是(  )。
A.每周卫生大扫除
B.每月板报设计评比
C.学生期末考试总分评比
D.参加课外活动的出席率
 
五、家长会
家长会是家校沟通的有效途径,在综合应用能力(D)类考试中,常见的家长会包含主题家长会及常规家长会。主题家长会主要以班级中学生或者学生家长突出问题为主题,教师通过家长会为家长出谋划策,家校共育。而常规家长会一般包含入学家长会、期中家长会、期末家长会。
一般情况下,家长会也包含五大基本模块:活动主题、设计依据、活动目标、活动过程、预设效果与效果检验方法。
 
拓展延伸主题家长会
活动主题:XX(与主题班会一致)
设计依据:XX(与主题班会一致)
活动目标:
认知目标:家长能加深对XX的了解/理解/认识,能够认识到XX的重要性。
行为目标:能够践行XX,做到XX,养成XX好习惯/形成XX能力。(主动配合学校/主动引导学生,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情感态度:感受X;体验XX;转变思想/树立XX观念/提升XX意识/感受到XX的积极意义。
会前准备:通知家长开会时间和主要内容,初步确定人数;提前布置教室、黑板;准备签到物品、致家长的一封信。(可略)
活动内容与过程:
1.引入。欢迎致辞,直接引入主题。
2.提出问题。(是什么:目前存在的问题/本次家长会的主题)
形式:案例、视频、新闻、班级情景再现、课件、测验、小调查、学生/家长自述(一般选择匿名形式,如写信、录制音视频)等。
3.分析问题。(为什么:分析危害与原因)
形式:讨论、专家坐谈会、学生感悟等。
4.解决问题。(怎么办:应对策略)
形式:讨论,优秀家长分享、学生经验分享,专家、教师等。
(注意:不管是家长、专家还是班主任的建议均需简单写明,注意书写时身份的转化,家长的建议偏向从家长出发的个性化观点,专家的建议会更具有专业性,班主任的建议则偏向针对全体学生,具备一定的通用性。)
5.小结。教师进行总结升华并提出希冀和感谢。
预设效果:(与主题班会一致)
效果检验方法:电话回访部分家长,询问其对家长会的感受以及改进建议;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调查本次家长会的效果,重点调查家长存在的困惑是否得到解决。
 
巩固练习
【2022年5月21日-小学-案例分析】
根据材料2给你的启示,谈谈在小学教育中,教师如何正确使用教育惩戒。
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断,字数不超过300字。
材料二:
一位作家在一篇文章中满怀深情地回忆了语文陈老师对她的一次“惩罚”:
上小学的时候,我是个爱说爱笑的孩子。六年级时的一节语文课,我正在和同学说话,被陈老师发现了,他严肃地对我说:下课后来找我。课后,我忐忑不安地去了他那儿,准备接受严厉的惩罚。出乎意料,陈老师的态度却很温和,只是语气非常坚定地说:“为惩罚你今天
课堂上随便说话的行为,就近期班级发生的事情,写一篇作文,3天后交给我。”
三天后,我很不情愿地把作文交给了陈老师,字数只有100多字。他看后对我说:“拿回去重写,认真回想事情发生的过程,写的具体点,明天写好后交给我。”第二天,我把写好的作文交了上去。陈老师看后把我喊到办公室,对我说:“这次有进步,但文章中心思想不突
出,内容平淡,没有吸引力,你要回去认真修改。”说完就把文章还给了我。如此反复了好几次。每一次他都就作文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建议,我就按着他的指导不断修改。
后来,这篇经过反复修改的作文,被陈老师推荐参加了全市的征文比赛。3个月后陈老师高兴地在全班宣布了我这篇作文得奖的消息。这是我第一次得奖,也是我平生受益最深的一次“惩罚”。此后,我就逐渐喜欢上了写作。
【参考答案】
(1)惩戒的本质是教育,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实施惩戒的目的是为了让犯错学生明事理、改正错误。陈老师通过布置写作文,不但让学生主动认识到了错误,而且还爱上了写作。
(2)惩戒教育要适度,要理清惩戒与体罚的区别。惩罚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材料中,陈老师面对学生的错误,态度温和,借助写作文这种方式有效的改正了学生的错误,并提升了学生的写作水平。
(3)惩戒教育应当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相辅相成,惩戒是手段不是目的。教育惩戒的具体实施要求教师掌握方法,具有艺术性,以保护孩子身心健康、促进孩子的成长进步为根本。陈老师对于学生上课说话的行为进行了惩罚,但同时针对学生作文的进步,进行了表扬和赞
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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