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璧山区幼儿园员额教师招聘条件和范围。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师招聘网。
2021年璧山区幼儿园员额教师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 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 年龄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 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已聘璧山区员额教师;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及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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