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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民法中的孳息

2019-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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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是民法上的概念。

一、孳息的定义

孳息分类——天然孳息

孳息分类——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母鸡生的蛋、剪下的羊毛等。其特点是它的产生无损于原物,产生于原物又与原物相分离,成为原物之外的独立物。

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二、如何判定孳息

物之收益需与原物分离才能称之为孳息,如尚未分离,仍为原物的组成部分,不能称之为孳息,如树上未落的果实。

三、孳息归属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例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上的孳息的是(    )。

A.老牛生下的小牛犊

B.存款所得的利息

C.羊身上的羊毛

D.出租房屋所得的租金

2、标的物在交付之后,其孽息将(  )。

A. 归买受人所有

B. 归出卖人所有

C. 双方共有

D. 灭失

答案:

1、ABD金标尺解析】C项中的羊毛没有脱离羊身体,也没有产生效益,其他均独立于产生物体且有一定效益性。

2、A金标尺解析】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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