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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法检考点积累: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2019-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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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是严格责任。即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不论生产者是否有过错,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免责事由

生产者的严格责任不等同于决定责任,有3种免责情况: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缺陷指不合理的危险或不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尚不存在的;

(3)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3、销售者的过错责任

此“过错”为推定过错,有销售者负举证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是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如果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的话,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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