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
出生国籍是指因出生而取得的国籍,我国采取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继有国籍是指因加入而取得国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中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中国的;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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