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知识产权。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含义
1.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商业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简单来说,是指创作者基于智力成果在一段时间内享有的专有权和独占权。其英文名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即日常所称的“IP”。
2.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分类
常见的三大知识产权主要有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1.商标权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专利权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3.著作权
(1)可以享有著作权的智力成果: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2)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牛刀小试
【单选】专利权的客体是指能够取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客体包括( )。
A.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科学发现专利权
B.发明专利权、科学发现专利权和疾病治疗专利权
C.外观设计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疾病治疗专利权
D.发明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金标尺答案】D。本题考查知识产权。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因此,专利权的客体应该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