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行政复议。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
1.行政复议的积极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6)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7)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9)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10)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11)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12)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13)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14)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15)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行政复议的消极范围
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二、行政复议的管辖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1)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2)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4)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参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管辖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6)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其中,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
2.国务院部门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
(1)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2)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本部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3.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必须经过复议才能提起诉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3)认为行政机关存在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情形;
(4)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四、小试牛刀
1.【多选】以下哪些属于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
A.杨某认为县政府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B.县公安局对小王超速行驶的行为当场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
C.县政府拒绝李某申请公开上一年度县政府的财政情况
D.朱某申请公安局履行保护人身权利的法定职责,公安局拒绝履行
【金标尺答案】ABCD。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法。
最新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三)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故本题答案为ABCD。
2.【多选】汪某和邻居杨某因集体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2023年11月10日,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并通知了杨某,12月20日,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认为杨某的复议请求超过了复议申请期,于是驳回了杨某的复议请求,12月25日,杨某就县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杨某申请复议超过了复议申请期
B.法院应当以未经过复议为由,裁定驳回杨某的起诉
C.法院可以受理本案
D.法院应当驳回杨某起诉,并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
【金标尺答案】ACD。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法。
根据最新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本题中,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是40天,因此没有超过复议申请期限。故A项错误。根据最新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该案件属于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因此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可以提起诉讼。故B项正确,C项错误,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CD。
【注意】本题是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