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法检考试网。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
一、概念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行政官员的权利。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人民代表和被选为各级人民代表或行政领导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言论自由: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语言形式表达和宣传自己的各种思想见解的自由。
出版自由: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语言形式表达和宣传自己的各种思想见解的自由。
结社自由: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为一定的宗旨而组织或者参加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集会自由:就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聚集在一定场所,研究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发表意见或举行某种活动的自由。
游行自由:就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持标语、旗帜等标志,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示某种庆祝、纪念或抗议、声讨等强烈的共同意愿的自由。
示威自由:就是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聚集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某种抗议、义愤的情绪,并表示自己的力量和决心的自由。
二、重点解析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无罢工)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1.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4.未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就是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中 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相关讲解,各位同学看了之后一定要记下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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