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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0名

2017-08-01  | 

 西充县人民法院

  关于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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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经西充县委、政府批准,西充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2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对象及岗位

招聘性质:劳务合同制,试用期满将实行第三方劳务管理,不占正式编制,不具有法官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法官职权,随着工作需要而存在。

招聘名额: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0名(男8名、女12名)。

招聘对象:2017年7月10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招聘岗位:审判辅助人员。
岗位安排: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四川省范围内,且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资格初审及报名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8月10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西充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咨询电话:0817-4203609、4203936,18121930815。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资格条件(学历、学位证等)的相关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近期白底2寸免冠彩照3张,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签名。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岗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1 :2,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本院调整招录名额;调整的情况在南充人事考试网、西充电视台和西充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向社会公示。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总成绩100分。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面试成绩×30%。

整个考试工作由西充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一)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视频资料的计算机录入和基本表格的制作,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和技能测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缺考任一考试科目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3、加分项:退伍军人加2分。

4、成绩公布: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西充电视台和西充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向社会公示。报考者可以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直接以电话形式告之申请人。

(二)面试

以结构化面试为主,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1、确定入围人员。法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技能测试的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 :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南充人事考试网、西充电视台和西充县人民法院公告栏中公示。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在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确定,地点在西充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三楼。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西充电视台和西充县人民法院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五、体检

报考者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执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法院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由西充县人民法院直接通知并组织体检。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在面试结束后确定,由西充县人民法院临时确定体检医院。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复检及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西充县人民法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者,西充县人民法院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西充电视台和西充县人民法院公告栏中公示。公示内容为考生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及有关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公示。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岗位安排。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对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进行岗位安排。

2、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由西充县人民法院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审判辅助人员纳入劳务公司管理。

3西充县人民法院对审判辅助人员实行劳务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考核。在合同期间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违法违纪的,法院可以辞退,并书面通知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九、待遇

月工资1800元(基础工资1300元、绩效工资500元),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以西充县人民法院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充县人民法院在南充人事考试网、西充电视台和西充县人民法院公告栏中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获取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西充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