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忠县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公费医学生招聘1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入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忠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选派大学生和我市为忠县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0年应届毕业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人数13名。招聘对象为:忠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选派大学生8名,我市为忠县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0年应届毕业医学生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 9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管理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忠县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管理科(311室),联系电话:023-246481。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本次报名不实行委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订单定向公费培养医学生岗位采取核查在校成绩(考生《学业成绩表》必修课平均分)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三支一扶”选派大学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由忠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三支一扶”选派大学生岗位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订单定向公费培养医学生岗位
考核总成绩=在校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