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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忠县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及县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遴选12人

2020-12-02  |  来源: 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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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忠委组发〔2017〕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遴选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及县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公开竞争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岗位适聘原则。拟聘人员只能适岗聘任,按适聘岗位待遇对待。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城区单位”,即忠县忠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忠县白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县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直属单位”,即忠县医院管理中心)共12名,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城区单位面向本县卫生健康系统非城区卫生健康单位(含新生街道、乌杨街道)在编在岗职工公开遴选;直属单位面向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职工公开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干部人事档案为准。“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79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在编在岗职工经所在单位同意,领导干部经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同意。

4.具有与遴选职位相同的个人身份,符合岗位一览表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最低服务年限有关规定,其中“三支一扶”选派大学生招聘为乡镇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满3年。

8.承诺在遴选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

9.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2.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参加遴选、调动等至现单位未满3周年的;

5. 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有关规定的;

6. 处于禁考期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忠县2020年公开遴选城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及县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现场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全部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以及考生承诺书(附件3),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联系人:乐兴、卢兵,联系电话:54454088。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资格初审

实行承诺报名。报名时,县卫生健康委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所有报名佐证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居民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20年12月18日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遴选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或公开遴选岗位只有1人报考的,取消该遴选岗位。

(一)笔试

1. 考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知识(西医类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等专业知识,中医类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等专业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均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

3. 笔试加分。对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笔试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 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笔试加分。笔试总成绩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