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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彭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实施方案

2020-10-20  |  来源: 彭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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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以及《2020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简章》《2020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组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市级统筹、分级实施,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指导下,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现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20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二)报名地点:

彭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组织人事科(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必备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按要求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能证明身份和资格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0月23日下午2:30-17:00在彭水县卫生健康委三楼组织人事科(31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综合能力、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及拟聘职位匹配性等。对招聘岗位统一采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可进行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紧缺岗位,区县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0月24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不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进入面试考核人选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3:1的比例确定,考生弃考等因素致使达不到3∶1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2∶1。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作为进入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最低分数线为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卫生健康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

对同一招聘岗位对应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相同时的优先选择顺序与体检确定顺序相同)。

五、公示

结合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 /)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层次、考试考核成绩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称、执业(职业)资格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出现的人员缺额,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可结合考生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的匹配性,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区县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时将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聘用,并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违约责任,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方可申请向外调动或辞聘;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借调、借用;未满5年辞聘的,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八、其他

(一)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同时做好自我科学防护。

(二)考生成绩、拟聘公示等招聘有关事宜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sx.gov.cn /)上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招聘咨询电话:

县人力社保局:023-78496338(报名政策咨询)

县卫生健康委:023-78449546(岗位条件咨询)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疫情防控告知书

2.彭水自治县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彭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和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