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机溶剂职业中毒作用与表现。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医院招聘信息网。
首先,有机溶液在毒作用方面有一些共同的特征,都能刺激皮肤,引起不同程度的皮炎;都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抑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眩晕、嗜睡等;都能引起周围神经和脑神经损害;都对呼吸系统有刺激作用等。
此外,不同的有机溶剂还具有一些特异性的毒作用表现。这些特异性毒作用表现中,有些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的常考点,有些则“非其所爱”,为了减轻大家的记忆负担,故下表针对考试中的常考点,进行总结:
有机溶剂 | 常考的毒作用表现 |
苯 | 损害造血系统,以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
光气 | 急性肺水肿 |
氯乙烯 | 肢端溶骨症、肿瘤(肝血管肉瘤) |
三氯乙烯 | 剥脱性皮炎、三叉神经麻痹 |
二氯乙烷 | 中毒性脑病、脑水肿 |
二硫化碳 | 损害心血管系统、视觉系统 |
苯胺 | 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湿疹 |
三硝基甲苯 | 肝损害、中毒性白内障、出现赫恩小体、“TNT面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