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龙马潭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名额
泸州市龙马潭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范围
全省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4.专业:不限。
5.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所在单位或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务必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考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1室(龙马大道区政府大楼六楼),联系人:余宗国,联系电话:0830-2522293。
(4)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身份证明(1份);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1份。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总分100分。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审查选聘对象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档案是否真实,报考者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个人能力是否胜任报考岗位要求等。若由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资格不符或缺考、放弃等形不成竞争,则视情况确定是否调减或取消选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严肃纪律,局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选聘,并作出相应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