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眉山市民政局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眉市编发〔2012〕60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2015年眉山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为1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其他条件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5年6月7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2—2),联系电话028-38166119。 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县(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科级干部由当地组织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评和考核 市民政局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优选比选方式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时间和考评地点另行通知。 考评采取报考人员竞职陈述、现场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 根据考评情况,等额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采取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身份)、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等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审定 市民政局党组集体研究拟确定遴选人员,报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定。 (五)公示和调动 拟遴选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眉山市民政局:028-38173631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6119 附:1.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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