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通过绵阳市游仙区政务网youxian.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发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聘)名额
选调(聘)名额:52名。其中选调(聘)公务员2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名,事业人员17名。(根据我区编制情况及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和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岗位,可报考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参公身份;事业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和参公身份岗位;教师、医生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岗位)
三、选调(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游仙区内在编人员除外)。
四、选调(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32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及以后出生,报考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具体见《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具备与报考职位相应的身份条件;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4.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
5.选调(聘)后在游仙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向区外流动;
6.绵阳市行政区划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事业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其他资格条件以选调职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2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等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报考区纪委、区法院、区委党研室、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区新闻宣传中心的人员到区委组织部党政干部股(游仙区委区政府6号楼305室),联系人,喻希东,联系电话,0816-2273215;报考事业人员岗位的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股(游仙区委区政府4号楼415室),联系人,张璞,联系电话0816-2283837;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游仙区委区政府4号楼414),联系人,张万兵,联系电话0816-2280015。
2.网络报名:对不便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网上进行报名,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下列资料传至指定邮箱(报考区纪委、区法院、区委党研室、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区新闻宣传中心的人员请将资料传至邮箱2273220296@qq.com,报考事业岗位的人员请将资料传至邮箱66811245@qq.com,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请将资料传至邮箱1511302289@qq.com):
1.《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奖励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聘用审批表扫描件);
4.本人自荐书(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的扫描件)。
注:网上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现场报名的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六、资格审核
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6月24日在游仙区政务网(youxian.my.gov.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具体考试相关事宜。
七、考试
考试分为加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26日(加试),6月27日(面试)。报考人数比例超过5:1和特殊岗位(详见职位表)需要进行加试。加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加试后,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无竞争性岗位,拟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比例岗位录取最低成绩。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教育系统人员采取专业授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包括对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调(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九、调动(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调入人员,在游仙区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由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调动出现的空岗,可综合面试成绩和考察结论递补一次。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三)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2272768(区纪委)
地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绵阳市游仙区委区政府办公区)
附件:1. 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游仙区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