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委办〔2011〕75号)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2015年上半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本次共考调州教育局等8个州级事业单位、59个岗位共计61名工作人员。
具体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等详见《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调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考调范围
面向甘孜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岗在职工作人员考调。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身份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民族地区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工作经验丰富,能承担相关业务及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在读本科1年以上,出具入学通知书、在读1学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5.基层服务年限按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调动州级机关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甘组通〔2012〕92号)规定执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新聘用人员未转正定级的;
2.正在接受审查,未作结论的;
3.其他规定不宜调动的。
四、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6月28日。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3.报名方法
(1)填写《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专业及符合岗位特殊要求的考调岗位,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各州级主管部门根据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
网上缴费于2015年6月30日17: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7月7日—7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资格复审
打印准考证后,于7月10日到各州级主管部门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各州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一份(双面打印);
2.二代公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或州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证书、管理人员任职文件);
3.所在单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证明(签章);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二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KB-32KB)。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11日,考生持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一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方式:除州教育局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外,其余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45分及以上者均可进入面试,其余人员不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考察:考试结束后,原则上按考调岗位等额确定人选,由各州级主管部门对确定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由州级主管部门确定拟调人员,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
体检标准:
报考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报考其他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七)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由各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借调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解决;
(二)正式调入后,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和工作情况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三)借调期间和正式调入后,单位一律不解决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
(四)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委办〔2011〕75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甘孜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835623
监督电话:州纪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组监督电话: 2822498
附件: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