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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8名的公告

2015-07-02  |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

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市委宣传部代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广纳优秀干部人才,市委宣传部代管单位拟在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根据市编办2015年度用编计划,本次计划遴选8名,其中市文联2名、市作协1名、市委讲师团1名、市网信办4名。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3.报考市网信办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哲学、法律、新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5.综合素质较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稿写作、逻辑思维、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吃苦耐劳;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5年7月底),选调生优先;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考生报名。2015年7月1日—15日期间,报名人员填报《报名登记表》,到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的证明资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本人撰写的能代表个人水平的文章或材料,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

3.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面试分别按100分制记分。笔试以遴选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为依据进行出题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以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以及遴选岗位所必备的知识进行,笔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组织考察情况占总成绩10%,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遴选职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意外,依次递补。由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纪检组及干部科组织考察政审。

5.体检。对经考察符合拟调条件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确定拟调人员。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7.公示。对拟调人员在广元新闻网、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8.试用及调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遴选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电话:3262448,3268918。

4.监督电话:3266620。

 

附表: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