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文主体部分。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三支一扶考试网。
三支一扶的老师今天为大家讲解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公文知识《公文主体部分》,帮助大家备考三支一扶公基部分。
公文,“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古往今来人们在公务活动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应用文书。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我们比较容易遇到公文的相关客观题,今天我们就对公文的主体部分进行记忆学习,帮助大家掌握公文的主体部分,更好地应对考试。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个部分。页码位于版心外。
三、公文的主体部分
1.标题
标题是对公文主要内容的概括和揭示行文目的。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注意:只有文种是绝对不可以省略的成分
标题的四种格式:①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②事由+文种;③发文机关名称+文种;④只有文种。
2.主送机关
《条例》规定:“主送机关指的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同类型机关内的同级别机关之间用顿号分隔,不同类型机关之间使用逗号分隔。
直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公文,如通告、公告等告知性公文,以及一些章程、条例、规定等规范性公文,它的承办或者贯彻、执行、落实、知照的对象是全社会或者全体人民群众,在这种情况下,公文的主送机关就没有必要再写了。
3.正文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4.附件说明
附件说明是指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成文日期是指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是公文的生效日期。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印章是体现公文效力的表现形式,是公文生效的标志,是鉴定公文真伪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6.附注
附注是对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标注公文的发布层次、印发传达范围等。
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7.附件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