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重庆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规定》
为有效提升桥梁安全管控水平,加强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印发《重庆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规定》。
在桥梁安全管控方面,《规定》明确规定了6项影响桥梁安全的禁止行为。其中包括擅自搭建建(构)筑物,封闭桥孔或者其他妨碍桥梁养护、维修、检测的行为;擅自开挖桥下空间地面、拆改各类管线、设置地下设施以及其他任何有损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设立用于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或停(堆)放、装(卸)载危险物品;从事危及桥梁安全运行的商业贸易活动;使用燃气或明火作业;擅自改变桥下空间的用途或将利用的桥下空间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来源:重庆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