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8时许,四川成都崇州市2岁女童在小区楼下遭一只罗威纳犬咬伤致肾挫裂伤,引发全网关注。10月17日17时许,四川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就“女童被狗咬伤事件”发布情况通报。通报中称,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肇事犬只已被捕获,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伤女童已于10月16日23时许转至华西医院,由医疗专家组进一步治疗,目前生命体征平稳。(10月17日 极目新闻)
恶犬伤人事件,不仅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而且破坏了文明社会建设。对于这一悲剧的酿成我们深表痛惜,对于这一不文明养狗的行为我们也应大力谴责。
近年来,狗咬人事件频发,“狗患”问题难以解决,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养犬安全措施没有落到实处。由于一些饲养人缺失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素质,出现放养、散养、偷养的行为,罔顾他人和公共安全。二是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大、对养犬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客观来讲,养犬管理工作确实存在执法成本高、难度大的问题,这也让部分地区出现执法缺位、纸面管理等情况。
治理养犬安全隐患问题是一项社会工程,还需要多方协作共同努力,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一,对于养狗人士来说,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最基本的素养。养狗人士应严格遵守法律制度,对自己的宠物行为负责,确保它们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这包括在公共场所使用狗链,以及在狗表现出攻击性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此外,狗主人还需要定期为狗接种疫苗,以防止狂犬病等疾病的传播。
第二,对于社区管理而言,应建立一套有效的宠物管理制度,以防止类似的事件发生。例如,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巡查机制,谨防未牵狗绳遛狗的现象,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因素并加以制止。同时要为社区里的犬类登记注册,避免出现养狗“黑户”。此外,社区还可以定期进行宠物管理培训,以提高狗主人的宠物管理意识和技能。
第三,对有关部门来说,必须关注和重视公众的诉求和呼唤,结合实际情况,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和完善养犬管理制度,明确文明养狗的相关条例,鼓励举报不文明养狗的行为。与此同时,执法部门也要加大对于不文明养狗的惩罚力度,杜绝“法不责众”的心态,从严执法、违法必究,把养犬规定落在实处,让法律规定真正形成震慑力和约束力。
第四,对于家长和孩子来说,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危。不去主动招惹犬类,见到未拴狗绳的狗绕道而行,及时检举。
总之,我们不能因此事件而否认市民养狗的正当性,也不能污名化动物伴侣存在的意义,但很显然,我们还需要下大力气,让养狗人都保持应有的养狗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