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针对斑马线上较为突出的“刷手机”等不文明行为,该《规定》明确,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在斑马线内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者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违反这一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近年来,斑马线前“车让人”已经蔚然成风,但斑马线上“人碍车”问题却时有发生,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边“刷手机”边过斑马线。这种行为既严重影响了通行效率,也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现在厦门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力图矫正不良习惯,守护斑马线交通安全,无疑是一次很好的探索。罚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其一,规避安全隐患,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众所周知,行人过斑马线玩手机,很容易在无意间造成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酿成惨祸。
其二,对安全过马路提供了法律支持,明确了社会导向。这一规定意味着在法律层面明确“行人斑马线玩手机”不是个人私事,而是一种交通违章行为,直接提高了“行人斑马线玩手机”行为的违法成本,也让行人明白,需要为“斑马线玩手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三,这也是在引导人们充分认识“斑马线玩手机”行为的危害,倒逼行人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客观上显然有助于治理“行人斑马线玩手机”现象,减少“行人斑马线玩手机”行为,还斑马线安全。
那么我们要如何在实践中落实法律法规,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执法和监督。整治街头“低头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法规就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像闯红灯罚款处罚一样,由交警或城管人员在现场进行常态化执法,并加强警示教育,让“低头族”们充分认识到自身违规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从而进一步增强其交通安全和防范意识,在街头行走时不再做“低头族”。
其次,强化宣传及推广。创新宣传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法律的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和范围,尽量将其普及到群众中去,融入中小学教育,加强宣传辐射面,保证宣传效果。
最后,广大市民应当遵纪守法,“低头族”只会给自身带来交通安全隐患,或影响交通秩序给他人造成不便;真正做到走路不看手机,看手机要尽量停留在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区域。
交通安全无小事,须臾片刻不可松。如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样,“玩手机别过斑马线,过斑马线别玩手机”也当随着法律层面的约束而成为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