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新闻报道,近日,云南一位女士反映,今年4月中旬,她家人患有神经肿瘤,在北京某医院住院11天中,因医院不允许家属陪护,自己只能每天在病房外守候,护工费再加上住宿费,让她感受到很大的经济压力。陈女士的家人也曾在北京住院时遇到类似情况。她觉得不合理,向有关部门投诉后,医院才同意陪护。
记者调查发现,医院不允许家属陪护不是个例,在全国多地的多家医院,都能发现类似情况,而且医院、病人和病人家属对陪护问题的看法不一。
良好的医疗服务应该以人为本,“偶尔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体现出医者仁心和人文关怀。护工的存在具有合理性,但患者与家属的诉求同样不能忽略。部分医院“一刀切”地禁止家属陪护,这不但会给很多患者家庭带来经济困难,而且也不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站在医院的角度看,拒绝家属陪护有一定的道理。一方面,拒绝家属陪护是为了防止看护人员扎堆,降低医院交叉感染的风险。另一方面,医疗日益讲究精准化,陪护不再是守夜那么简单,还包括观察病情、记录疾病指标等需要有一定专业陪护技术的人员才能完成的事项。当家属难以胜任时,让位给专业陪护人员就成为必然。此外,家属陪护也不利于营造安静的住院环境。
然而,家属要求自己陪护,理由同样充分。亲人的陪伴,既贴身又贴心,身体照料和心理呵护都更加细致,这是作为外人的护工或医疗护理员往往不能企及的。而且,请护工和医疗护理员的花费不菲,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治病可能就已经掏空了家底,再这样额外持续花钱无疑雪上加霜。因此,尽量允许家属替代护工,对于患者及其家人就具有双重减负的作用。
解决陪护的后顾之忧,需要多方合力,既需要法律的积极回应,也需要医院对患者将心比心,多一些体谅,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医疗护理配套制度,补齐护理工作的短板,加快探索建立和发展医疗护理员职业队伍,解决护理服务的付费难题,建立护理费用各方共担机制,减轻患者及其家庭负担。另一方面,医院应科学分级、综合治理,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亲属陪护和专业护理相结合的制度。究竟哪些科室、何种病情必须由护工护理,什么阶段、什么时段允许家属陪护,等等,医院要拿出合理的说明、细致的划分。在此基础上,也要根据护理工作的实际强度采取梯度定价规则,从而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提供多元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