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平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5月20日暂停受理离婚登记的公告”。该公告称,“每年5月20日是结婚登记高峰之一,为避免人员拥堵,控制人员过度密集、扎堆,确保大厅办件有序进行,同时满足群众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21年5月20日当天暂停受理离婚登记”。此事一出,就冲上了微博热搜,引发了诸多网友的不满。对此,5月17日湖南平江县婚姻登记事务所也进行了道歉,称公告内容确实欠考虑。
离婚登记与结婚登记一样,都是公共服务,不存在想当然的礼让义务。离婚自由同样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应有的态度,法律法规明确保障公民应有的权利。相关部门的这一安排,既不够人性化,也不符合政务服务的常规做法。
或许520这天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不多,但这并不是随意关闭业务窗口的理由,依法行政是不能突破的底线。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离婚的婚姻自由权,行政部门首先要保证法定权益不受侵害,然后再谈如何提高群众办业务的获得感、满足感,而不应为满足结婚者需求就忽视离婚者合法权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处在工作日应当对外办公”。那么,可以倡导大家“错峰”,却不宜“一刀切”地服务一部分人、拒绝另一部分人。
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婚姻登记工作,这既是其工作职责所决定的,也符合广大民众的要求。判断一个政府部门是不是工作到位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其工作安排与执行情况是否能符合民众的利益诉求。不让老百姓多跑腿,多受罪,是每一个政府部门都应该追求的目标。更要清楚,婚姻登记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事,但对那些婚姻不幸的人来说,早一刻结束痛苦的婚姻,其实才能早一刻获得“新生”。
对政府机构而言,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尽量考虑到民众的现实利益诉求,灵活、科学地调整工作方法,才是合理的做事思路。要想创建服务型政府,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也势必要解决好这些问题。
面对比往日激增的工作量和人群,民政局应当有所预判,提前做好应对工作,例如增派工作人员,做好分流工作,提醒人们备好资料快速办理;再如可联合当地媒体提前做好宣传,提醒大家错峰办理业务等。如此,既能满足大家的诉求,又保证了群众的法定权益不受侵害,方可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