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3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加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开州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 月12 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5年 1月13 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2021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须为2020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且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在报名期间,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职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其被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1年1 月13 日- 2021年1 月1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开州中学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开州区教委和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查审合格者,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四舍五入处理),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征得报考该岗位人员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现场报名及以后各环节,请报考人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附件5)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凡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 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月16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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