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生义务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学生应尽的义务有: 1. 遵守法律、法规; 2.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 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金标尺教师招聘交流群 领取 备考资料 扫码加入 教师公招备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 考教师 金标尺 上一篇:重庆教师公招新大纲《综合应用能力(D类)》:教育法律法规(二) 下一篇:重庆教师公招新大纲《综合应用能力(D类)》:教育法律法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