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第二季度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聘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建校于1956年,是一所集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行业技能培训、工程质量检测为一体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重庆市两江四岸核心区南岸区茶园,占地520余亩,现有学生8600余人。学院现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专本贯通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建筑信息模型(BIM)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重庆市第一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
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度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其附件,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24日9:00时至6月30日17:00时期间,登录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首页顶部公招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必须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我院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面试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