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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招聘公告

2020-05-29  |  来源: 飞驶特人才网

金标尺职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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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用工需求,我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教育质量监测与信息中心从事心理测评及统计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

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学历条件

心理测评及统计类专业,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三、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岗位条件

(一)一熟悉问卷编制、熟悉数据统计及分析方法;

(二)熟悉机器学习、Python编程者优先;

(三)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者优先;

(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者优先;

(五)有一定项目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事宜

(一)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附一份个人简历(含相关佐证材料)发至邮箱:785374131@qq.com。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

五、重庆市教育评估院考核使用

(一)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视疫情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核时须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方式为专业考核+面试。

(二)经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三)拟使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我公司联系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按国家法律规定签订含2个月试用期的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如发现工作不能胜任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解除劳务派遣关系。

六、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相关待遇

我公司联系重庆教育评估院为正式派遣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并按相关规定为其购买因公出差意外险,按照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原则落实薪酬福利待遇,职称申报评审、岗位晋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

原标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