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物心理学篇62】舒茨
舒茨(1899——1959),美国哲学家,社会学家。生于奥地利维也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在奥匈帝国军队中服役,后在维也纳大学学习法律和社会科学。1932年他的《社会世界的现象学》问世,受到胡塞尔的好评。1938年为躲避纳粹的迫害逃亡巴黎,次年来到美国纽约,从事银行工作,并在社会研究新学院任教,1952年被该校提升为教授。他的主要著述收入《舒茨文选》(3卷),另著有《生活世界的结构》等。
舒茨强调日常世界的主体间性特点,世界是“我们的”而非“我的”;社会世界不是一种客观意义上的系统,而是充满了能动性主体所享的意义。此种对常识性知识所基于的”意义结构“的关注,在其学生加芬克尔那里进一步发展出了常人方法学理论。
(一)观点
舒茨反对实证主义社会学把“社会世界”与“自然世界”等同和按照自然科学模式研究社会现象及其过程的做法。他关注社会学研究中的主观因素,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不是实证主义所说的“社会事实”,而是社会事实的意义。他主张社会学应置身于生活世界中,对互为主体性的人们的微观互动过程进行研究,认识社会的结构、变化和性质。故他也把自己的现象学社会学称为“生活世界构成的现象学”。舒茨的思想反映了人们对当代社会学中自然主义和实证主义方法肤浅判断的不满,要求关注人们的精神世界,在对传统社会学进行彻底理论反思基础上建立起与研究人的行为相适应方法,他的观点对民俗学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二)人际需要的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舒茨提出了人际需要的理论,最基本的人际关系需要有三类:包容需要、控制需要、情感需要。
包容需要 表现为希望与别人发生相互关系,建立联系并维持和谐关系的愿望。
控制需要 表现为在权力或权威基础上与别人建立和维持良好关系的愿望。
情感需要 表现为情感上与他人建立和维持良好关系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