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金标尺答案】√.本题考查刑法。
《刑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故本题说法正确。
2.(单选)甲17周岁,乙15周岁,二人翻窗进入丙的房屋内实施盗窃,窃得金银珠宝若干,正欲离开时被返回家中的丙发现,丙扭住甲,要求乙交回所盗财物,乙在甲的唆使下顺手抓起丙家中的木凳砸向丙的头部,丙当场倒地(后被鉴定为重伤),甲乙二人逃离后当天被抓获。本案中,甲乙二人的行为应认定为( )。
A.甲乙均构成抢劫罪
B.甲乙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C.甲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金标尺答案】D.本题考查刑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乙有共同盗窃的故意,进入丙的家中盗窃,被丙发现后,为抗拒抓捕、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甲的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行为,因此甲构成抢劫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据此,15周岁的乙盗窃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不构成转化型抢劫,但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本题答案为D。
3.(判断)教学相长、长善救失的教学原则是《学记》首次提出。
【金标尺答案】√.本题考查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萌芽时期人物思想。
教学相长、长善救失的教学原则是在《学记》首次提出。
故本题说法正确。
4.(单选)“教师简单粗暴,学生畏服”的师生相互态度体现的师生关系类型是( )。
A.专制型
B.放任型
C.依赖型
D.民主型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师生关系——基本类型。
专制型师生关系的特点为教师专断粗暴、简单随意,学生只能惟命是从,就会出现“教师简单粗暴,学生畏服”,故A项符合题意。
B项:放任型师生关系的特点为教师缺乏责任心和爱心,学生任其发展;学生对教师也持有无所谓的态度,消极对待教师的要求。师生之间交往甚少,交流有限,既缺少相互期望和帮助、也无明显的冲突和对抗,关系冷淡。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C项:这类师生关系,教师以领导者自居,学生采取服从态度。教师与学生之间感情平衡,无冲突。在课堂上,教师包揽一切活动,让学生跟着教师设计的路子走,明显缺乏学习的主
动性、创造性。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D项:民主型师生关系的特点为教师能力强、威信高,学生的积极性高,这是理想的师生关系类型。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A。
5.(多选)比较而言,情感不同于情绪的特性在于( )。
A.情境性
B.稳定性
C.长期性
D.体验性
【金标尺答案】BC.本题考查情感过程——情感的特性。
情感是人类特有的心理活动,是与个体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复杂而又稳定的、具有深刻社会意义的心理体验,例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人道主义、荣誉感、羞耻心、求知欲、责任感以及对真理的追求、对爱情的向往和对美的事物的体验等。情感有时并不轻易地表露,但对人的行为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情感一经产生就相对稳定,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不为情境所左右,始终处于人的意识调节支配下。故BC项符合题意。
A项:情绪通常与个体的生理需要满足与否相联系,例如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会引起个体的愉快体验,噪声会导致不愉快的感受。个体的情绪随着情境的变化以及需要满足状况而发生相应的改变,受情境影响较大,具有情境性和短暂性,一旦情境发生变化,相应的情绪感受也就随之消失或改变。故情绪具有情境性,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D项:情绪是人类最原始的心理活动反映。新生儿即可出现愉快﹑痛苦的情绪反应。婴幼儿最初的面部表情具有本能反射性,继后通过依恋互动起来的情绪则带有社会性和体验性,产
生了对特定对象的依恋情感。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