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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季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1人

2021-08-10  |  来源: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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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招笔试专训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学院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工作人员(无事业单位编制)。

 一、单位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40人,其中专任教师323人,高级职称96人,博士(在读博士)17人、硕士217人,外聘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852余人,是重庆市青年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重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也是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单位,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或工资流水和劳动(聘用)合同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或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岗位要求相关佐证材料(含电子登记照)。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12:00期间,登录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官网(http://rs.cqqzy.cn:8092/zp.html#/)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首次登陆者须注册后再应聘相应岗位,报名后请在我应聘的职位项查看是否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方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须在专业技能测试前1天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3.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21年8月21日上午12:00前持相关材料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楼学楼参加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复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复审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者,不得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复审具体通知请登录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http://hro.cqyu.edu.cn/)查询。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在考察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在综合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领取准考证。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学校研究决定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六、考试考核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8月22日,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试讲(答辩)、实操等方式进行,试讲(答辩)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满分100分,成绩70分为合格,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从高到低依次确认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及综合面试安排,于专业技能测试当天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http://hro.cqyu.edu.cn/)公布。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8月22日,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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