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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梁平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8人

2021-06-10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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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梁平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梁平区2021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对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并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其中,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境内高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认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可予同意报考。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2020年6月1日—2021年7月31日毕业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本公告所称“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梁平区政府(教委)公众信息网(http://www.cqlp.gov.cn/jw/)及时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1日00:00—6月2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登录梁平教育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提交报考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说明见附件8。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中不带“*”的项目也应填写完整(特别提醒:专业名称须按毕业证书上内容一字不差填写),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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