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上半年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巫溪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重庆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及后续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出具健康码(行程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按规定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在2021年6月22日09:00- 6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47.108.220.243:7339/index.php?zsdwid=1622 ),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县教委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6月24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保存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6月2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共计10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成功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1年7月1日9:00起至7月3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统计表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科目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时间暂定于2021年7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违纪的、或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3:1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3:1)的,可降为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且该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陆“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填写《巫溪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照《巫溪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表》上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档及纸质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属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