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一、时限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流程
1.立案和受理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2.审理准备
(1)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3.开庭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4.判决和裁定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③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④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3)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牛刀小试
【单选】民事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中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间为( )。
A.15日
B.10日
C.7日
D.3日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中,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时间为10日,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故本题答案为B。
【单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 )。
A.发回重审
B.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C.依法改判
D.报告上级法院再审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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