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检 >  阅读资料 >  法律基础 > 

干货 |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之区别

2019-04-08  | 
本篇内容由金标尺教育提供重庆法检备考资料

更多重庆法检备考资料请关注“金标尺公考微信公众号

       重庆法检QQ交流群:175050892   |   备考题库:金标尺公考APP

在复习法律基础知识时,大家会遇见一些易混淆的概念。今天小编给大伙儿带来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1起因要件

正当防卫是不法侵害现实存在;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危险,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等。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

2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是针对侵害人的防卫;避险行为只能针对第三者实施。换言之,遇到抢劫,被抢的人可以反击劫匪,针对劫匪反击便是正当防卫。被抢的人为了躲避危险,拿了水果摊的苹果反击劫匪,针对于水果摊老板属于紧急避险。这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最明显的区别。

3主观条件

正当防卫是具有防卫意识,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

4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无限防卫权),不负刑事责任。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如果等于或者大于所保护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更多资讯,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