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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法人

2024-08-08  | 

【导读】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法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定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法人的成立

1.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三、法人分类

1.营利法人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四、法人终止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五、法人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牛刀小试

【多选】《民法典》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其中特别法人包括(  )。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D.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金标尺答案】ACD。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故本题答案为ACD。

【多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人解散事由的有(  )。

A.法人的权利机构决议解散

B.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C.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D.被责令关闭

【金标尺答案】ABCD。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利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故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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