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行政复议申请。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行政复议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6)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7)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9)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10)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11)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12)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13)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14)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15)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二、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4.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5.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
6.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7.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8.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1)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3)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4)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三、小试牛刀
1.【多选】下列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身自由罚不服的
C.调解民事纠纷的行为
D.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经营权的
【金标尺答案】ABD。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最新的《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故A、B、D项属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故本题答案为ABD。
C项: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故C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2.【单选】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在行政复议中,行政补偿纠纷可以调解
B.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补偿纠纷可以调解
C.行政补偿纠纷的调解,仅可对补偿数额进行调解
D.行政补偿纠纷的调解,可以就赔偿范围进行调解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行政法。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对行政补偿纠纷进行调解时,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AB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 上一篇: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行政复议决定
- 下一篇: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