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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公共秩序罪之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2020-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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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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