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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检《法律基础知识》:宋代的民法

2022-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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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封建经济的发展,为民事法律规范的充实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其调整范围的宽泛,有关户籍、典卖、婚姻、继承方面的细密规定,均为前代所未有。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宋代的民法。

一、契约:

(一)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和赊卖。绝卖为一般买卖,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是指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者预付方式,后收取价金。三种买卖契约都要订立书面契约,取得官府承认,才能视为合法有效。

(二)租赁契约:对房屋的租赁称为租赁或借,对人畜车马的租赁称为庸、雇。

(三)借贷契约:不付息的借贷称为负债,付息的借贷称为出举。借专指适用借贷,而贷指的是消费借贷。并规定:出举者不得迴利为本(意思是利息不得折返为本金而重新生利,即禁止收取复利。),不得超过规定实行高利贷盘剥。

(四)典卖契约:又叫“活卖”,即通过让渡物的使用权收取部分利益而保留回赎权的一种交易方式。

(五)租佃契约:地主与佃农签订租佃土地契约中,必须明定纳租与纳税的条款。或按照收成比例收租,或实行定额租。地主同时要向国家缴纳田赋。

(六)债的发生上,强调双方的“合意性”,对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蜫典宪”(重新签订合同)。同时维护家长的财产支配权,须是家主尊长对钱主或钱主亲信人,当面署押契贴。

二、婚姻:

(一)宋承唐律,规定:男十五、女十三可婚嫁;

(二)禁止五服内亲属结婚(但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在所不禁);

(三)诸州县官人在任之日,不得共部下百姓交婚;(地方长官在其所辖地不得娶下属之女或民女为妻);

(四)离婚方面“七出三不去”。但是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三、继承:

宋代法律在继承关系上,有较大的灵活性。除了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在室女、遗腹子、绝户继承的新规定。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继承权,承认遗腹子与生子享有同样继承权。绝户遗产继承:无男子继承,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妻俱亡,立继从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继承 3/4,继子继承1/4。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继承1/3,继子继承1/3,另外1/3收为官府所有。

牛刀小试:

1.【单选】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对离婚制度的变通规定?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金标尺答案】D。本题考查宋代民法。

选项描述的是继承制度中的“户绝”制度,不是离婚或改嫁方面的规定。故本题答案为D。

A项:宋朝在离婚方面,仍实行“七出”与“三不去”制度,但也有少许变通。《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B项:“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妻子擅自出走的服刑三年,若因此而改嫁的流放三千里,若是妾(犯事)刑法减一等。这是宋律离婚或改嫁的变通规定之一,。

C项:如果夫亡,妻“不守志”者,宋代《户令》规定:“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丈夫故去,妻子如果改嫁,则丈夫生前的财产妻子无权支配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

2【单选】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9000两。霍某妻子早亡,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霍某遗产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霍甲9000两

B.霍甲6000两,霍丙3000两

C.霍甲、霍乙、霍丙各3000两

D.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

【金标尺答案】D。本题考查宋代的继承制度。

在南宋,在一些地域规定与适用户绝财产继承的办法。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户绝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户绝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未嫁女),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已婚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本题中,霍某夫妻俱亡,只有出嫁女与继子。应该按照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的规定来进行遗产分配。因此,对于霍某的9000两,应按照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进行。故本题答案为D。

法制史在我们的考试当中虽然分值占比不高,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多储备一些相关知识,关于宋代的民法制度不太难理解,还是比较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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