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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川区司法局招聘8人

2021-08-12  |  来源: 永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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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永川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行政复议助审员8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含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情形);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和心理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408室(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联系人:王颖、唐亚莉;联系电话:49885253;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纸质件1份,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发送至QQ邮箱:787445152@qq.com。

五、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等规定要求执行,由劳务派遣单位重庆市新联鑫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由区司法局会同重庆市新联鑫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由劳务派遣单位重庆市新联鑫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实施劳务派遣。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有在职的,本人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购买五险一金,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差旅组成,总待遇高于区法院、区检察院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9885253。

九、纪律要求

1.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召考工作顺利进行;

2.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永川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

2021年8月12日

原标题:永川区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助审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cqyc.gov.cn/zwgk_204/zfxxgk/zfxxgkml/qtfdzdgknr/qtzlp/202108/t20210812_9573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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