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含:
一、平等权:
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一种,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平等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反对歧视和反对特权;
3、允许合理的差别。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3、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三、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法律保护。
1、人身自由权;
2、人格尊严权;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四、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五、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物质帮助权。
六、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七、特定人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以上就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的基本权利,同时,公民在享有基本权利的时候也应该尽基本的义务,点击阅读: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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